一、本服务协议双方为行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行空”)与背包旅行网网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行空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服务协议中没有以“规则”字样表示的链接文字所指示的文件不属于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而是其它内容的协议或有关参考数据,与本协议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用户在使用行空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行空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行空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背包旅行网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行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行空咨询。 1)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淘宝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2)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行空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 定义

  用户及用户注册:用户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行空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行空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行空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背包旅行网“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注册是指用户登陆背包旅行网,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相关用户协议的过程。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背包旅行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


三、 用户权利和义务: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背包旅行网的用户名及交易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 密码随时登陆背包旅行网网上商城。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背包旅行网用户名;
  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行空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背包旅行网进行注册或认证;
  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背包旅行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诚信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用户同意,不对背包旅行网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行空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背包旅行网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四、行空的权利和义务:

        行空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对用户在注册使用背包旅行网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行空应及时作出回复;
  对于用户在背包旅行网网上交易平台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行空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行空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行空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行空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行空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行空有权在背包旅行网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行空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行空cookies。 行空允许那些在背包旅行网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用户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 cookies 。 在用户登录时获取数据,行空使用cookies可为用户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如果拒绝所有 cookies,用户将不能使用需要登录的行空产品及服务内容。
  

        政策修改:行空保留对本政策作出不时修改的权利。

        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网站